← 返回卷宗
風水理氣

沈氏玄空飛星之法

風水

沈氏玄空的後世學習者,常自號為無常派玄空,傳自章仲山,其實與章仲山法無涉。不過,沈竹礽生前其實並未將風水書完稿,書中一些說法後來是否有改動或變化其實是未為可知的,很多內容也是後來的人進行了添補與完善。

常有斷而有驗,做之不靈,相對來說,是從多風水術中,相對以根據山向演局而斷事有驗的。

由於此法流傳頗為廣,根據整體實踐,陰宅幾乎無驗,陽宅可用,但如果單獨使用也是聊勝於無,斷已發生之事小有驗度,獨用則不驗,因此風水常配合其它風水術一起使用,大抵能有個六七成準度,如果經驗豐富的話,則準確度能夠更加高一些。

其核心方法包括:

1)、下卦挨星法,即坐向得到什麼運星,則將相應的運星入中。
2)、替卦起星法,當出現兼卦時,不能直接使用運星,而要使用重新排布過的替星。
3)、向旁城門法,即以向上兩旁為城門,得運得水者為吉。
4)、收山脫煞法
5)、令星入囚法
6)、反吟伏吟法

然後綜合以主賓、出入、合十來進行論斷。

例如八運子山午向:

┌───┬───┬───┐
│ 34 │ 88 │ 16 │
│ 七 │ 三 │ 五 │
├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┤
│ 25 │ 43 │ 61 │
│ 六 │ 八 │ 一 │
├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┤
│ 79 │ 97 │ 52 │
│ 二 │ 四 │ 九 │
└───┴───┴───┘

八入中後,飛布九宮,坐山子為陽所以順飛,向上子為陰所以逆飛,如此就構成了一個沈氏玄空的飛星盤。

每個宮格中,底部就是運星,左上角為山星,右上角為水星。

以山為內,向為外,山星被生克,叫入,山星生克其它的叫出,而向上被生克叫出,向上生克其它則叫入,無論坐向,以入為吉,以出為兇。

八運以八九一為旺處,如果不得八九一,與八用二合十也可以彌補不足,因此山星位置遇到八九一有砂論吉,水星位置遇到八九一有水論吉,如果向上皆吉宜又相同,雙星則最佳,到山旺丁,到向旺財。

如子山午向中,八運之山水星八皆到離宮,雙星到向見水為大吉,無水則財氣不大,向上以巽為正城門,坤為副城門,如果見水則主佳。

又有中州派玄空飛星,認為《沈氏玄空學》原書中替卦論法有誤,所以提出來替卦只用十三星。

替星只用十三星,卻用貪狼配甲申。

用替巨門壬卯乙,醜艮丙山替破軍。

巽卦三山皆武曲,庚寅右弼兩星臨。

陽順陰逆隔一位,是為空位忌流神。

所謂的替星只用十三星,替星只用到二十四山中的十三山,其它山兼向同下卦。

與玄空飛星相關資料,有類似《宅運新案》或《陰陽二宅實驗》等書,然而《宅運新案》大多更多采用的是氣口處以流年紫白論及吉凶,這種方法在清朝頗為常見。

沈氏玄空飛星排法簡單,判斷方法簡明易懂,但一些缺點也很明顯。

比如星的組合論斷矛盾,例如山一向四,一四同宮發科名之顯,但是山生向,為生出,應按不利斷,那麼要做調整,就必須是山四向一,這樣向生山更好,但四運與一運,極限情況下,例如一運,四運為衰處,而到了四運,一運又是衰處,如果按得運定吉凶的論法,那麼更以五六七運為一四皆衰按兇論。如果反推,可以認為每逢五六七運,則不能出讀書非常好的人了,起碼沒有其它運的好,這顯然不符合現實。

坐向上的確立也一個爭議點,一般情況下大多會使用屋宅陽臺處作為坐向,然而 有些屋宅其實前後陽臺差不多大,此時就會遇到難以判斷的情況,對於獨棟大樓的公司風水來說,一些港臺的風水師通常會取用的大廈入口處來定坐向。

另外就是羅盤上使用的問題,一些人堅持認為應該用天盤,而另一些人認為應該全用地盤,從而爭議不同,但由於天地盤僅相差7.5度,所以很多時候也有重合的情況,因此含混難清。

一運與九運沒有旺山旺向的局,因此必須採用合十來進行彌補,簡單來論,二運到八運會比一至九運的力量更大,雖然突出了坎離的特徵性,但又顯得不合理,因為從理法上來說,一運九運為父母卦運所在,通常不應該如此論。

要解決這種問題,則需要建立一個比較良好的風水數據案例庫,並採用規範化的記錄,這樣綜合統計所得的結果才能作為定論,不然的僅憑自己的主觀認識,當然是不靠譜的。

本文由 三符道長 撰於 2022年6月26日。轉載請註明出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