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奇門遁甲

天聖九年李都尉家被賊

奇門遁甲

佔天聖九年李都尉家被賊

按原佔及解析:

元軫斷曰賊有五人,當是年及五旬婦人,原是婢女出身,一目有疾,在郊外東北方五十里墳墓間居住,依此捕之無, 後李又索佔。元軫曰不必再佔,只能前課推之 可,於丙丁日令捕人出東門,轉北伺之,有兩婦人,穿緋衣,負薪而來者詢之,必得賊蹤。如言於丁巳日,捕人伺至午間,果有兩婦人穿紅裙負薪而至,捕人近前, 婦人惶遽欲逃,拿住搜其身,上藏有金銀釵釧,切究之,雲伊之鄰婦本是李都尉家舊婢,近因貧困,同其夫與子共五人至李家作賊,二婦知覺,被二婦知覺故分給釵釧。捕人遂押二婦至東北五十里蘇相公墳後,拘獲正賊真贓。其婦果患目也。議曰經旬只於元武臨處責之,今元武臨醜,故言東北。武之陰神酉,從醜至酉為五辰, 故云五人,三傳逆治,其賊不遠。江村張鋐雲武乘酉,酉陰見巳,巳陰見醜,醜陰又見酉,不能遠遁。酉醜相乘四八之數,故不出五十里,酉金臨醜墓,故云伏墳 所。愚按酉為婢,陰見螣蛇巳火,故是婢而有目疾,酉六,醜八,四十八歲故云,年近五旬耳。炎上火局剋制元武,而元武又被陰神巳火所克,故丙丁日必敗露,巳 為雙女,乘蛇,故云兩婦穿緋衣,火本無體,因木而發,故因負薪人而敗。愚按張江村說約雲巳乘蛇,蛇性易驚,故兩婦一見捕人即欲逃也。巳陰見龍,龍屬木,木見火為薪,故皆負薪。巳酉丑三合,輾轉不能相離,故於東北伺之而獲也。其於丁巳日午時者,酉陰見巳、用神午俱克元武也。此解明晰故備錄之。

 

使用奇門復斷:

玄武居坎,時見六合,此非一人所為,必是多人,戊為五數,辛為罪錯,為故五人犯錯,又辛為金屬首飾,戊為財物,失竊財物及首飾類物可知。

天輔為長女,無氣為老婦人,戊中丙火入墓於乾,故目有疾。丁者紅衣,乙庚者兩人,丁為挑擔之形,又庚為柴刀,乙為木,故為負薪之人,又庚上見辛,而見值符,值錢珠寶。

東面驚門所值,所以兩婦人見捕人慾斷,北面為玄武之地,自東而轉北,移庚而加於玄武,又東北白虎所值,有庚所在,故而可以捕獲。

本文由 三符道長 撰於 2016年7月24日。轉載請註明出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