← 返回卷宗奇門遁甲邵彥和例:辛卯年正月辛巳日亥將申時曹丙道再佔來年省試
奇門遁甲
原佔:
朱 合 勾 龍
申 酉 戌 亥 龍 朱 陰 虎 兄 申 朱 ◎
蛇未 子空 亥 申 辰 醜 子 乙亥 龍 ⊙
貴午 醜虎 申 巳 醜 辛 財 戊寅 常
巳 辰 卯 寅
後 陰 玄 常
邵彥和曰三傳始末見天城天吏,作朱雀、太常,又是驛四馬,又朱雀火克身,本傳俱在長生學堂之上,定然得官,果次年壬辰三月榜出高甲及第。
奇門復佔:
辛遁於甲,逢丙又名青龍返首,必是鰲頭,故必得之,合丁而入巽為空處,應於辰年月填實,宮中並見壬,主壬辰年。
雖天輔景門逢蛇為怪有虛花不實,然與日無克犯之處,故亦不能為害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