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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書典籍

道德經註解(三十三):將欲歙之,必固張之

道德經
將欲歙之,必固張之;將欲弱之,必固強之;將欲廢之,必固興之;將欲奪之,必固與之。是謂微明。柔弱勝剛強。   註解:要將某物合攏,它現在肯定是張開的狀態,要將某物削弱,必然它現在是強的,要將某物廢掉,必然它現在是興盛的,要將某物奪走,必然它是給別人的。明白了這些,就能懂得什麼微明,柔弱是如此勝於剛強的。        凡物之有興,必迎其衰,興時不以己為興,才可興之又興,否則氣運便到了頭,旺過之後,便是衰退了。

本文由 三符道長 撰於 2013年4月13日。轉載請註明出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