← 返回卷宗經書典籍道德經註解(三十三):將欲歙之,必固張之2013年4月13日道德經將欲歙之,必固張之;將欲弱之,必固強之;將欲廢之,必固興之;將欲奪之,必固與之。是謂微明。柔弱勝剛強。 註解:要將某物合攏,它現在肯定是張開的狀態,要將某物削弱,必然它現在是強的,要將某物廢掉,必然它現在是興盛的,要將某物奪走,必然它是給別人的。明白了這些,就能懂得什麼微明,柔弱是如此勝於剛強的。 凡物之有興,必迎其衰,興時不以己為興,才可興之又興,否則氣運便到了頭,旺過之後,便是衰退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