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德經註解(二十三):有物混成,先天地生
有物混成,先天地生。寂兮寥兮,獨立不改,周行而不殆,可以為天下母。吾不知其名,強字之曰道,強為之名曰大。大曰逝,逝曰遠,遠曰反。故道大,天大,地大,人亦大。域中有四大,而人居其一焉。人法地,地法天,天法道,道法自然。
有物混成,在天地之前就有了,靜悄悄的沒有聲音空虛一片,獨立而不變化,周而復始而不消亡。可以認為它是天下的本源。我不知道它的名字,只好強行用用 “道”字來描述,強行用稱為“大”,大到一定程度就會逝去,逝去到一定程度就稱為遠,遠到一定程度又會返回。故道、天、地、人均可稱為“大”,在域中有四 大,而人在其中之一,人法地,地法天,天法道,道法自然。
【注】古之“大”字,多指與人相關之物,這裡指出"大“並非”大小“之”大”,而是一個強命名的名詞,符合這種規律或法則的都稱為“大”,而可認知的概念中,道、天、地、人,都符合“大”的規律:發生到一定程度便會逝去,逝去後越來越遠,越來越遠之後它又會返回。